去年来,受理信访举报20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24件次,办结 110件;班子成员包件督访,办结重复举报21件;立案79件,其中科级干部15件15人,党纪政务处分71人,组织处理2人,免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批评教育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233.59万元。——这是义龙新区纪工委精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主动发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精准“亮剑”的成绩单。
群众呼声:谁动了我们组上的资金
“我对纪委此次调查和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解决了我们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非常感谢纪委的同志对我们反映问题的重视,帮助我们追回组集体资金……”鲁屯镇平坝村一村民代表在回访时向调查组的同志说。
去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省委巡视组多次收到群众反映鲁屯镇平坝村一组组长阮某某的信访举报,主要反映组集体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经调查,阮某某作为鲁屯镇平坝村一组组长,利用担任组长的职务便利,挪用组集体资金42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挪用资金罪。2021年1月、3月,阮某某分两次将挪用联新村组集体资金42万余元上交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1年12月,义龙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阮某某案件绝非个例。俗话说:“有油水的地方最滑。”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基层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多。基层干部官不大权却不小,掌握着惠农资金管理和分配实权,一旦纪律意识松懈,极易把惠农资金当成“唐僧肉”。
义龙新区对近年来查处的基层贪腐案件情况、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发现8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基层,80%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在基层。
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不同形式出现:有的是“无中生有骗取型”,通过虚假报名、编造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有的是“层层盘剥克扣型”,利用审批、发放等环节的职务便利,克扣截留款物;有的是“上下勾结贪占型”,负责审批的职能部门人员与负责发放的基层干部相互勾结,共同侵占群众利益;有的是“巧立名目索取型”,利用职务便利,强迫群众上交各种“手续费”“辛苦费”;还有的是“优亲厚友偏袒型”,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资金或优惠待遇。
这些违规行为,极大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义龙新区纪工委调查发现,治理惠农资金领域的腐败,已成为群众的“反腐最期待”。
为回应群众的呼声,2021年1月起,义龙新区正式启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对扶贫、城乡低保、惠民培训三个问题最为集中、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领域集中整治。
启示:对症下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既要全面整治,又要选准突破口,要从问题最多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直指病灶,对病灶开出良药保证药到病除。
铁腕行动:用问责利剑击破侥幸心理
“亮剑”怎么亮?关键看问责。“亮剑”行动一开始,义龙新区纪工委就为行动定下总基调:围绕问责出真招、求实效。通过问责,传导责任压力,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震慑,形成“不敢”的氛围。
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之所以易发多发,根本上在于纪律观念淡薄和侥幸心理作怪。义龙新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做我也能做;还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天高皇帝远’,纪律处分管不到自己。”
针对部分干部的“法不责众”心理,义龙新区纪工委在“亮剑”行动中实行“五账工作法”,把十九大以来涉及三个领域的信访线索大起底,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环环相扣,做到上下一致、标准统一,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盲区。针对“天高皇帝远”的心理,义龙新区纪工委在“亮剑”行动中坚持“五查五问”:查工作部署情况、问领导是否重视,查自查自纠情况、问是否查纠到位,查问题核查情况、问是否深入细致,查问题整改情况、问是否整改彻底,查执纪问责情况、问是否追究到位,对领导重视不够、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核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通过“五查五问”,倒逼责任压力,把整治责任层层压实到最基层。
上述做法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效果。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这一项行动,全区就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309个,编发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18期,督促主责部门对262个涉农项目“上云”管理,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3件3人。
启示:全面问责。纪律的严肃性在于违纪必究,失责必追责。只有在问责时坚持全面从严,才能打消部分人的侥幸心理,戳到痛处,形成震慑效应。
制度探索:扎紧笼子堵住漏洞
“惩处只是手段,让基层干部‘治好病’才是最终目的。‘亮剑’行动让纪委找准了问题症结,为‘开药治病’提供了事实依据。”义龙新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说,在开展“亮剑”行动的同时,义龙新区纪工委着眼长远,坚持边查边改、健全制度、堵住漏洞,做好“后半篇文章”。
经过实践,义龙新区纪工委发现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从制度层面缘于工作不透明、督导不到位、监管不给力。为此,他们有针对性地做出应对。
在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中,针对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义龙新区纪工委到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通过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震慑效果。同时,为确保案发单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义龙新区纪工委强化“一案一整改”的监督检查。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一案一整改”责任单位定期抽查,帮助案发单位查找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去年以来,选取15个典型案例在涉案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督促涉案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16场次,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17次,开展警示教育9次,接受警示教育7250人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7份,督促问题整改255个,推动修订完善制度41个。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基层干部划出明确红线。“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只有时刻想着警示教育和转化挽救,处处把警示教育做深做透,才会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取得更大的效果。同时把教育整改贯穿到审查调查的全过程,才会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上取得更大的效果。”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启示:制度固效。制度是基础,制度才能管长远。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是“上半篇”,制度建设是“下半篇”,只有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才能逐步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